美溪区法院落实《若干规定》不走样

  发布时间:2014-08-25 08:14:52


    为严格执行和落实最高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近日,美溪区人民法院积极采取措施,严格执行廉政纪律,不断改进司法作风,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促进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

    印制廉政监督卡表格。从8月4日起,凡来法院立案的案件必须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要填齐填全。

做好廉政回访工作。在年底前,各主管院长、纪检组长要对每年办案总数的一定比例,从当年审结或者执结的案件中随机抽取部分案件进行廉政回访,主动听取案件当事人对办案人员执行纪律作风规定情况的评价意见。廉政回访要根据载明当事人的信息进行回访,做好意见建议记录工作,及时进行梳理和解决。廉政回访的方式有约谈回访、上门回访、电话回访、信函回访等。

    严格实施监督检查。院领导亲自落实《若干规定》专项检查工作,政工科做好廉政监督卡日常考核工作,纪检组做好审务督察工作。对于在贯彻落实《若干规定》工作中措施不力、行动迟缓而导致失信于民等严重后果的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该部门领导和主管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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