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会给整个世界带来光明,带来温暖。法官会给社会带来安宁,带来祥和。阴雨连绵的日子里,不论乌云有多么的厚重,也不管它有多么的肆虐,太阳终究会把它的光芒普照大地,奉献给万物。它的恩泽是平等的,一视同仁的,不分彼此厚薄。矛盾纠纷繁杂的时候,不论积怨有多深,仇恨有多大,法官尤如灿烂的阳光,也会把光明和温暖带给人间。他们用法律的语言诠释着对人民的热爱,用温暖的行动感染着每位群众,用真诚的服务抚慰着受伤的心灵。太阳是美丽的,法官是多彩的。法官就是人类社会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绽放出七彩的霞光。
法官如阳光,就应散发耀眼光芒。太阳是一座巨大的能源和丰富的宝库,为世间万物奉献着无私的爱,没有索取,只有奉献。而法官呢?它是人类社会的灵魂工程师,引导和教化迷途的人们,理顺和弄清矛盾的焦点,清洁和整顿社会的正常秩序。作为法官,人们有无限的神往与敬重。因为法官是正义的化身,是值得信赖和最圣洁的地方。法官的无私在于默默无闻的奉献,在于爱岗敬业的进取精神。法官是有别于其他部门和人员,权力可以说是至高无尚的。清廉的法官会用神圣的权力剖开层层迷雾,唇枪舌剑、去伪存真,还给事件一个本来的面目;无良的法官会滥用权力徇私枉法,处理案件时简单断案,胡乱下判,导致社会矛盾不断的升级和激化。
法官如阳光,就应展示特有风采。太阳是一个特有的发光物体,每一秒的运转,每一次的变化,都是在万物的注视下而发展变化,从不隐瞒自己的任何动作。法官也应如此,从接待、立案到审理、裁决,都有一套自己的运行轨迹。每个环节能否公开、透明,能否暗箱操作,可能会引起不明真像的人们主观臆断、猜测,使案件扑朔迷离,错综复杂,难以辨别。展示法官特有的风采,就要扩大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参与和监督司法,从而理解司法、支持司法、帮助司法。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将司法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晒在阳光下,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法官如阳光,就应做好司法服务。太阳是由许多普通的气体所组成,法官是由法律职业的精英所组成。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案件是以人为中心的,离开人的因素也就不会形成千差万别的案件了。人民法官是群众心目中最渴望的一盏明灯,希望照亮前行的方向。阳光的法官,应当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具体审判工作中做到知行合一,持之以恒。要提高法官内心认同,做到内化于心;要提高法官行为自觉,做到外化于行。因此,每起案件必须以人民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继承优良传统,尊重司法规律,做好司法服务。每名法官要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把亲民、爱民、为民的行为融入各项审判工作之中,要善于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坚持调判结合,必将有效弥合受损的社会关系,减轻群众的诉累。
法官如阳光,就应秉持公平正义。太阳以自己的神奇力量和信仰,始终遵循自己前进的方向,无怨无悔,而法官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就是公平正义。公平正义要求每名法官必须达到一种基本准则,一种对与错的辨别,一种正能量的展现。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就在于公平正义,必定要与孤独、寂寞、苦恼为伴,远离灯红酒绿,物欲横流的场所。作为职业法官,就要在清贫中坚守,在诱惑中挺住,在困惑中独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一种荣誉。法官职业也是具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擎举着达摩克利斯之剑,斩妖除魔,撕去伪装的画皮,净化出一个爽朗的天空。太阳滋润着世间万物,法官温暖着群众的心房。有道是:“法官如阳光,群众不彷徨,有了主心骨,冤屈得伸张”,法官如阳光,就会给社会奉献一曲和谐幸福的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