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加强审判管理促质效提升

发布时间:2012-08-06 15:59:53


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行案件流程管理,压缩办案周期,提升审判效率,促进司法公正。截止7月末,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191件,审结4622件,综合结案率达到89%,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90.5%,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90.7%。

    市中院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加大投入力度,注重软硬件建设。2010年,在中院机关上了一套现代化审判流程管理软件,案件从立案到归档的8个节点进行模块化管理,微机操作,自动分案,网上传输,无纸化审批,避免了人为操作导致超审限和人情案的发生。各基层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立了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当事人可直接调取案件流程,系统管理员根据流程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既便利了当事人,也有利于对案件流程实施监督。

    市中院每月对全市法院均衡结案、陪审员参与陪审、二审开庭审理、当庭裁判率等审判执行的主要数据指标进行全面的统计整理,坚持实行案件质量月通报机制,对案件的结案率、调撤率、上诉率、发改率、执结率等主要指标一月一统计,一月一通报,有效防止了案件积压,促进了全年均衡结案。

    市中院坚持慎立案、简办案,大力加强立案大厅和信访大厅“两厅”建设,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青少年等五类特殊群体开启立案信访“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引导并实行简化手续、优先立案,切实提升立案速度。全面推行巡回办案、定点办案、送法下乡和速裁审理,在边远乡镇、林场设立 “假日法庭”、“集市法庭”,去年,全市法院巡回下乡办案达2143件,巡回办案量占全市一审案件总量的21.8%。全市两级法院在立案环节全部实行案件繁简分流、速裁审理。对不应立案的依法依理劝解当事人撤诉,对属于行政手段调节的案件,指导其通过行政渠道去解决。去年,速裁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56.6%,一审普通程序案件平均审限压缩至79天,缩短了案件周期的同时,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受到群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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