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溪法院:教育实践活动突出“三结合”

  发布时间:2014-07-09 08:21:41


    近期,伊春市美溪区人民法院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积极运用浅显易懂、效果直观、党员干警容易接受的方式开展学习教育,着力提升法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

    与宣传身边典型相结合。注重挖掘党员干警身边正面典型,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广大党员干警。同时,以部门为单位,针对党员群体的不同情况,对照先进典型制定相应的具体标准,让领导干部和党员对照标准找差距。

    与法院文化生活相结合。积极发动党员干警中的文艺爱好者,通过歌舞、小品、朗诵等文艺形式,用通俗易懂、琅琅上口的群众语言,用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宣传党的群众路线,宣传身边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经验作法。先后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和“七一”等节日演出3场,受到了广大党员干警的热烈欢迎和好评,不仅陶冶了思想情操,而且也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与文明司法办案相结合。开展“文明司法办案”活动,在立案大厅设立“文明接待立案、信访处”,组织引导党员干警、社会群众帮助查问题、提意见、献良策。对收集到的党员干警、社区群众的意见建议,院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做到即查即整、立行立改。

责任编辑:杜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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