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再创佳绩

发布时间:2012-03-21 14:38:30


日前,在省法院对全省16个中院2011年度主要工作考评中,中院司法宣传工作涉及到的6个单项工作均位列前三名。其中,党建工作、“两项”活动、法院文化建设、新闻事件处理名列第一,新闻宣传工作名列第二,这是我市法院自2007年以来连续第五次获此佳绩,“争先创优”工作位列第三,创近年来最好成绩。2011年10月26日,中院被最高院命名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2012年2月9日,中院宣传处处长田爱民同志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07年以来,中院在省法院宣传处的精心指导下,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在政治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新闻媒体和相关部门的鼎力支持下,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对下指导,健全完善了司法宣传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信息、舆情、新闻、争创等工作管理机制,形成了科学规范的全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运行体系,对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与进步和争得社会各界的理解、信任、支持以及提高法院公信力发挥了有效的作用。

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有258名个人和106个集体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每年均在各类各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超万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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