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增强全体法官的宪法意识与法治观念,将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将履职使命外化于行,努力营造崇尚宪法、忠于宪法、践行宪法的良好氛围,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宪法宣誓仪式。伊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昭权领誓,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刚主持宣誓仪式,全体员额法官参加宣誓活动。
宣誓仪式现场庄严肃穆,全体宣誓人员齐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在王昭权院长的带领下,全体员额法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誓言铿锵,回荡在大厅内外;信念如磐,凝聚在每个人心中。短短不到100字的誓词字字千钧,承载的是对国家的忠诚、对人民的承诺、对法治的信仰、对职责的敬畏。它激励着每一位干警将宪法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时刻牢记权力来源于人民、来源于宪法,坚定不移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