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司法服务保障绿色发展

发布时间:2025-12-01 14:10:05





黑龙江省伊春市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做深做实五个聚焦,以高质效环境资源审判守护绿色发展底线,为美丽伊春建设贡献法治力量。聚焦改革赋能,创新环资审判机制。构建专业化审判机构,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三合一改革,成立环资审判团队,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以巡回审判扩大环境资源审判效果。锻造专业化审判队伍,优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且具有复合性专业背景的法官组成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增强辅助人员配备,构建形成法官+助理+书记员审判力量组合,做到既满足当前需要,又培育后备力量完善专业化人才培育,引导办案人员用好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坚持日常学习、工作调研、组织培训统筹推进,定期开展环境资源理论与典型案例专题研究,推进专家型、复合型人才梯队建设。

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环资审判质效。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建立环资案件内审把关工作机制,针对涉野生动物、盗伐林木等林区常发案件动态掌握办理情况,做到重大案件跟踪指导、疑难问题会诊决策,确保案件依法妥善审理。全面提高案件效率建立环境资源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细化衡量标准,把速裁程序引入环境资源审判,缩短审理期限。全面强化案件效果,坚持专业化审判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环资公益诉讼案件审理,强化办案效果。

聚焦协同共治,凝聚环资保护合力。强化部门互动,与公安局、检察院会签打击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制度文件,细化量刑标准,统一裁判尺度。与司法局定期分析研判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新问题新情况,密切信息数据共享。强化信息互通,与林草局、生态环境局建立重大敏感涉林案件定向通报机制,提升执法司法效能。强化跨域协作,与哈尔滨、佳木斯等7家中院制定框架协议共同守护松花江、黑龙江两江碧水,助力两岸经济发展。与林区中院、大兴安岭中院制定框架协议共同守护祖国北方森林生态安全。

聚焦防治结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融入社会治理推动,积极参与市级重大生态项目风险评估,指导省百大项目伊春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依法开展,研判存在问题和法律风险,依法完善对策措施,主动配合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开展违建清理工作。创新修复路径推动,积极探索替代式修复方式,设立司法补植复绿基地,通过判决补植复绿、劳务代偿、异地履行等方式,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

聚焦宣教普法,提升环资法治素养。强化以案释法力度,通过举办公众开放日、公开庭审、以案说法等形式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扩展舆论宣传广度,与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电视宣传教育栏目,用群众喜闻乐见方式生动阐释小案件大道理,促进社会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提升。延伸宣教结合深度,开展环资教育基地链建设,打造司法赋能 逐绿而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教育路线品牌,推动旅游路线与教育路线双线并行,将司法宣传延伸到旅游景区前沿。


责任编辑:李俊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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