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机关委员会 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

发布时间:2025-06-23 09:35:52





6月18日,中共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机关委员会、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会议由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刚同志主持,伊春中院党组成员和院机关全体党员出席了会议。

会前,伊春中院机关党委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换届申请,经中共伊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同意,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进行。

会议在庄严的《义勇军进行曲》中拉开帷幕。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中共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2020-2025年工作报告。随后,与会全体党员举手表决通过了《中共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中共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届选举办法》、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以及新一届机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新一届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由王刚、李秋月、张春辉、王慧文、韩悦、郭美琳、周同、孙赫、黄晨旭9名委员组成的新一届中共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由张春辉、刘霓、邵婧宇、葛琦、吴群、褚静、田娜7名委员组成的新一届中共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王刚同志对新当选的各位委员表示祝贺,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有新担当。带头担当尽责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牢牢把机关党建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展示出新一届机关党委的新风貌。二是要有新作为。紧紧围绕法院工作大局谋划机关党建工作,不断夯实机关党建工作根基。为审判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攻坚动力。三是要有新风尚。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大会在圆满完成预定议程后,在雄壮的国际歌声中闭幕。

会后,新一届中共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由机关党委书记王刚同志对机关委员会委员进行分工,任命韩悦同志为组织委员、郭美琳同志为宣传委员、周同同志为保密委员、孙赫同志为青年委员、黄晨旭同志为统战委员。


责任编辑:张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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