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启胜到伊春中院及辖区人民法庭开展调研督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5-06-03 09:15:24





5月28日至5月29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启胜一行3人到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铁力市人民法院开展调研,指导伊春中院及辖区人民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28日下午,伊春中院召开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情况面对面指导工作会议。会上,伊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昭权汇报了伊春中院人民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开展情况,从六个方面详尽介绍了伊春中院、各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分析了当前工作存在的不足,并汇报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王启胜副院长在听取了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后,对在王昭权院长领导下的伊春中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工作开展给予充分肯定,对伊春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推进会议并结合人民法庭发展实际制定《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推动辖区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规划(2025-2028年)》等做法表示支持。他强调,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伊春中院的顶层设计和长远谋划。王启胜副院长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聚焦辖区人民法庭特色,充分挖掘差异化优势创建特色品牌,避免人民法庭品牌创建同质化。要站在全市高度,统筹谋划,帮助辖区人民法庭提炼亮点特色。要立足伊春林区发展特色,结合近年来伊春旅游经济发展的特点,建立针对旅游经济等特色调解品牌。二是可以打造一批有特色的如旅游法庭等专业化法庭。西林人民法庭辖区内有建龙西钢等多家工业企业,以法润钢企,共筑金林为主题,打造了钢城特色法庭,为企业提供专门服务。其他人民法庭可以学习和提炼西林人民法庭的经验做法,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为伊春林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三是要充分借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八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要发挥多元解纷作用,立足群众需要,坚持人民至上。美溪人民法庭建设的适老人民法庭是一项有益探索,辖区其他人民法庭也要积极探索其他创新方式。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和龙法和云法庭的推广适用,要鼓励对立案前调解的研究和有益探索。要充分学习和分析最高人民法院最新下发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评价指标》中18项具体指标,持续对标对表,找准问题短板。伊春中院要尽早谋划第二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申报工作,各人民法庭要持续坚持守正创新,做好基层调解工作,真正做到定分止争。

29日上午,王启胜副院长一行来到铁力市人民法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面对面指导工作。铁力市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指导小组听取了铁力市人民法院辖区人民法庭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推进情况汇报,并实地走访了铁林人民法庭的具体创建情况。王启胜副院长对铁林人民法庭的创建工作给予肯定,他希望铁林人民法庭在伊春市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中能够走在前列,做好表率。并对铁力市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伊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昭权,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赟,铁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孟维东,铁力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志鹏全程陪同指导小组调研。

责任编辑:张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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