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优化窗口服务,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做好诉前服务,开辟群众诉讼的绿色通道,以提高立案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如下制度:
一、在立案大厅设置法律服务窗口,除大厅其他人员的正常接待外,由庭长和副庭长轮流值班,解答疑难问题,引导诉讼。
二、庭长值班制度是为强化窗口服务功能,及时解决在立案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实现一站式立案的有效途径,同时能及时发现立案中存在的问题,当即解决,提高立案质量的有效保障。
三、值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值班地点在立案大厅接待窗口。每周一至周三由分管一、二审立案的副庭长值班,每周四至周五由分管申诉和再审立案的副庭长值班,庭长负责全面工作,每周一至周五随时到大厅解决疑难问题。
四、值班人员应遵守司法礼仪,文明接待,耐心解答,坚决避免“冷、横、硬、推”的不良作风。
五、本制度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