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庭庭长值班制度

发布时间:2012-03-05 10:05:46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优化窗口服务,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做好诉前服务,开辟群众诉讼的绿色通道,以提高立案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如下制度:

一、在立案大厅设置法律服务窗口,除大厅其他人员的正常接待外,由庭长和副庭长轮流值班,解答疑难问题,引导诉讼。

二、庭长值班制度是为强化窗口服务功能,及时解决在立案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实现一站式立案的有效途径,同时能及时发现立案中存在的问题,当即解决,提高立案质量的有效保障。

三、值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值班地点在立案大厅接待窗口。每周一至周三由分管一、二审立案的副庭长值班,每周四至周五由分管申诉和再审立案的副庭长值班,庭长负责全面工作,每周一至周五随时到大厅解决疑难问题。

四、值班人员应遵守司法礼仪,文明接待,耐心解答,坚决避免“冷、横、硬、推”的不良作风。

五、本制度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郭璐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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