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南岔法院更新司法理念,坚持从民商事“调解、判决”入手抓,努力追求“案结事了”的最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民商事案件质效有了较大提升。
抓调解。把“调判结合”贯穿民事审判的原则,实行“四级调解制度”,审判员调不成,庭长调,庭长调不成,主管院长调,直至院长调,坚持调解自愿原则,依法以据依理调,不和稀泥,不硬调。为确保调解协议能如期履行,他们还出台了《南岔区人民法院诉讼调解履行担保制度(试行)》,就诉讼当事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设置担保或附条件担保履行,使生效的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率大幅提升。今年以来,该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93件,撤诉结案25件,调撤率达91.5%,自动履行率近90%。
抓判决。积极发挥集体智慧讨论案件把关机制,对拟判决的一般民商事案件,先经庭务会讨论,然后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把关,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副院长及民商事审判资深法官组成,共同分析案情,研究处理意见,作好判前风险评估,为办案人正确办案提供参考;对重大、疑难、复杂等民商事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讨论,为主审人或合议庭意见进行把关,为避免错案、瑕疵案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年以来,该院无冤假错案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