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一周年!伊春两级法院集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5-15 14:59:11





在《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5月9日,全市两级法院多措并举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扎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5月9日下午,伊春中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宋晓庆为伊春市林业中心医院医护人员进行“法治讲座”,针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制定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相关司法案例等法律知识进行详细解读,引导医护人员充分认识《反有组织犯罪法》制定的重大意义,提升医护人员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伊春中院刑一庭庭长刘玉成带领刑事审判及法警支队20余名干警到伊美区步行街开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手册560余份。同时在院门口“摆摊设点”,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咨询台,向市民提供咨询服务,切实发挥带头作用,扎实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

友好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主管刑事审判庭关雪莲带领战线干警向群众广泛宣传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有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同时在院机关临街LED屏幕滚动播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标语,采用线上、线下向结合方式拓宽宣传渠道,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嘉荫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县大型商超门前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现场设置了咨询台,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解答问题等方式与群众互动,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支持度、参与度,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知识走进群众心中。

大箐山县人民法院深入街头、菜市场开展宣传活动。使辖区群众对黑恶势力犯罪有了更全面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熟练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与决心,遏制了有组织犯罪的滋生蔓延,营造了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

南岔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让群众多渠道、多维度了解黑恶势力、有组织犯罪对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秩序造成的巨大危害,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参与性,加深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理解,不断提升法治意识与法治能力。

金林区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干警走上街头,向来往群众解答《反有组织犯罪法》有关法律问题,帮助群众明确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概念,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增强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与能力,进一步缩减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

铁力市人民法院组织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在铁力市体育广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法治宣传活动。干警们向过往群众详细介绍《反有组织犯罪法》重大意义及实施一周年以来的成效,让群众多渠道、多维度了解黑恶势力、有组织犯罪对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秩序造成的巨大危害

伊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在伊春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详细解说等多种形式,介绍了有组织犯罪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社会危害、参与有组织犯罪的风险以及从事有组织犯罪活动会受到的法律处罚,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有组织犯罪不受法律保护,教育群众自觉远离有组织犯罪。

丰林县人民法院在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来院群众发放宣传手册,解读相关条文,并深入红建中心社区、市场、企业,倡导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

汤旺县人民法院干警走进中心广场、社区、街道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入人心让群众充分了解反有组织犯罪知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提高了与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

乌翠区人民法院走进新春社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向过往群众讲解有组织犯罪的外在特征、作案手法、表现形式等相关知识,引导群众认识并远离有组织犯罪,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建设平安乌翠贡献法院力量。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大意义。伊春两级法院将以《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一周年为契机,以更强的信心、更硬的措施、更大的力度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伊春、法治伊春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赵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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