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从2023年4月23日开始,对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为期45天左右的常规巡察。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接访地址:伊春市伊美区新兴西大街238号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114室,市委第二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举报电话:13504577613(手机);0458-3087877(座机)
受理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
电子信箱:13504577613@139.com
寄信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A016号邮政信箱收,邮政编码:153000。
(来信截止时间2023年6月4日)
特此公告。
中共伊春市委二巡察组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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