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传喜讯,红梅报佳音。3月14日,2023年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上,表彰了10个红旗党支部,伊春中院第四党支部荣获2022年度伊春市直机关“红旗党支部”称号。
伊春中院第四党支部是一支和谐、团结、充满活力的队伍,由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及信访办三个部门组成,共有中共党员16人。近年来,第四党支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结合支部工作实际,严格贯彻“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聚合支部业务优势,大力推进“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在学习教育上下功夫,在党建实践上出实招,在服务大局上求实效,实现了党建与业务融合促进,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023年,我们将以此次获评“红旗党支部”为契机,坚持党建业务双融合双促进,不断提升机关各党支部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扎实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各项安排部署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在2022年市直机关首届公文展活动中,我院研究室干警赵春颖起草的《伊春市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多措并举服务民生保障大局》入选《市直机关首届公文展作品选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