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市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正向引领激励行动相关工作,不断提振广大干警奋进新时代、再创新辉煌的精气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不断提升工作精气神”重要要求,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设【能力作风·正向引领激励】专栏,广泛宣传先优典型,充分发挥正向引领激励导向作用,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向好向上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近日,省法院机关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干警”评选结果的通报》,其中,伊春市两级法院11名干警荣获全省“学习型干警”称号,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伊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助理张洋。
张洋,199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进院6年来,该同志始终勤学不辍,孜孜无倦,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不仅使其得到了心灵的净化和升华,增强了政治意识,廉洁奉公的品质,而且也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精湛的工作技巧和忠诚的担当精神。
提升能力,锤炼作风。作为法院的一名普通干警,思想积极要求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她深刻的认识到一个合格的法院工作者,必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必须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这就要求不断加强思想理论学习,与时俱进。她提高自身专业知识,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刻苦专研业务知识,曾多次参加上级领导单位组织的培训,同时主动学习与工作相关的省、市文件精神,能够虚心向有经验的同志学习,在实践中不断巩固所学知识,使理论和业务水平都得到全面提高,她经常会把读到的写得好的文章段落摘录下来,经常翻阅领导为该同志修改过的文稿,努力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探索文稿写作规律,不断提高文稿质量,提升业务工作水平。
强化素质,忠诚履职。在担任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期间,在人员少,案件多任务重的情况下,她积极协助法官审理好每一起案件,无论是从开庭到调解和判决,都认真阅卷宗,按法律程序把握好证据,每年草拟法律文书200余件,得到本庭室审判员的一致好评。该同志总结工作经验,利用业余时间记录工作中不懂的难点,与审判员沟通学习业务知识。为了做好自己本职工作,该同志一如既往地从各个方面提高工作效率,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勇于奉献,在负责本院法官助理工作时还承担裁判文书上网、部门工作总结、写实管理等相关工作,该同志经常利用业余时间看书学习,能抓住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在本职工作上默默耕耘,不怕辛苦,对工作兢兢业业,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精于业务,张洋工作能力强,在各项工作中保证不漏不错,最大限度地降低失误率,在工作中严谨周密,在协调配合方面得到了大家的肯定。张洋具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于细微之处见精神,于细微之处见境界,于细微之处见水平,从一件件的具体工作做起,从最简单、最平凡、最普通的事情做起,特别注重把自己岗位上的、自己手中的工作做精做细,做得出彩,做出成绩。
勤于学习,笔耕不辍。张洋深知学习是提升能力素质的重要手段,无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思想理论,还是学习法律业务等专业知识,她总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做到学懂、弄通、悟透、做实。她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干部教育网络学院、“龙江先锋”网等党建云平台学习阵地,每天早上7时就开始学习,从不间断,每项学习都名列全院干警前茅,同时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同时,坚持笔耕不辍,积极撰写各类文字,2016年、2017年伊春市日报2次采用其发表的文章,2018年其论文《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法制政府建设》被黑龙江省地方法治研究中心评为二等奖。
深入融合,学干结合。长期以来,张洋坚持把学习知识、增长本领作为首要任务,作为一种责任,一种精神信仰、一种精神方式、一种终生追求,坚持不懈地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法律业务知识。同时,张洋重视学用结合,多次深入社区、企业、学校掌握一手资料,在作为法官助理,在庭审中、在撰写裁判文书中、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将所学知识进行充分运用,帮助当事人释法答疑,促进各类案件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此外,在新冠疫情爆发期间,她作为一名中共党员,积极学习先进典型抗疫人物,从他们身上汲取精神和力量,在伊美区突然新冠疫情期间,积极发挥中共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冲锋在前,2022年4月因在防疫工作中认真积极,被伊美区人民法院评为抗疫先锋。
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张洋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认真学习警示教育相关内容,深入学习省法院、市中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张洋做到了在政治上,张洋同志严格执行院内的各项决定;在工作上,严格请示报告、按程序办事;在组织上,坚决做到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既对领导负责,又对自己负责;在保密制度上,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在工作中,该同志始终以“德、能、勤、纪、廉”严格要求自己,强化法干警的自身素质,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置身于组织之中、集体之中,办事不越级、不出格。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不利用工作的便利条件乱拉关系,踏踏实实办事,老老实实作人。处事公道,办事稳妥,为人坦荡,清正廉洁。
张洋同志热爱法院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具有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强,作风朴实,对自己要求严格,能够做到政治上坚定、工作作风扎实、生活作风简朴。在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提高了能力,增长了才干,树立了良好的个人形象,是一名合格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