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理原告顾某等24起诉被告伊春某水泥厂劳动争议系列案件中,南岔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职能作用,通过深入细致工作,劳动争议得以圆满解决,实现“案结事了,双满意”。
像顾某等人的劳动争议案件,是水泥厂在改革发展过程中裁员而引发的,这些案件涉及民生、事关改革,涉案人数较多,尚有一些职工与企业的劳动争议正在处理中,引导化解不好,职工的诉求得不到满足,极易造成矛盾的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
该案得到了南岔法院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民一庭、民二庭、浩良河法庭的庭长和业务能力强、善于做调解工作的法官为成员的专案组,共同“攻坚克难”,力争通过调解方式和谐解决争议。
专案组成员按照既定的工作思路,多次反复与众原告沟通,认真了解情况,耐心听取诉求,有的放矢地展开矛盾化解工作。他们深入到水泥厂,与原告及企业法人代表面对面地进行沟通、协调,通过释明法理,合理劝导,目前,有16起案件双方达成和解,为另外8起案件的解决明确了方向。
在处理案件的同时,他们对企业经营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和避免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