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2021年度伊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中,伊春市法院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邢璐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邢璐,女,汉族,199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科员,曾获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先进个人”称号。自2017年以来,她始终站在综治工作的第一线,认真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格守“抓综治、保稳定、促发展”的理念,以综合治理创安工作为载体,开拓创新工作举措,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一、做好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落实。每年年初她配合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开展综治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目标,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制订各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创建“平安伊春”工作方案》,从法院工作实际出发,对照市委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细化分解责任,印发了《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推进会任务分解表》,与全院19个部门分别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强化院领导和各庭、室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综治工作的态势,保证该项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全年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无上访,无特大刑事案件、盗窃案件、重大事故及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举办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为了加大综治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创建“平安单位”良好氛围。她搜集资料利用本院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平台开展“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自行拟定平安宣传口号20余种,协调各基层法院以会议、专栏、标语、横幅、咨询台等形式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她每天利用LED电子显示屏上更新宣传标语,并鼓励两级法院干警积极向本辖区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投稿。在她的努力下,全院干警提高了创安工作意识,形成了创建“平安单位、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了综治创建活动的深入发展。
三、抓实建章立制,消除安全隐患。作为办公室的一员,她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尤其在节假日和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强调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外出报备制度,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消除安全隐患。为了防范法院机关内部安全隐患,她主动与法警队、行装处等多部门沟通,每半个月对档案室、财务室、枪库等重点部位检查,排查安保工作漏洞和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问题。她制定并完善了《消防安全预案》和《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制度》,当看到院内的消防设备老化,邢璐同志主动利用休息时间,对办公楼内所有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统计记录,并向院领导请示,更换补充了新式灭火器60个,完善了消防安全预案,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加大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管控力度,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四、坚守初心使命,紧绷维稳之弦。邢璐同志勇于承担重任,2017年以来,她将稳定工作放在各项工作之首。常常利用周末节假日,整理综治材料,分析安全隐患。无论是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还是深入排查安全隐患,都投入大量精力。为了及时督促全市两级法院时刻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她创建了全市两级法院综治工作联络群,通过工作群及时传达综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强调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狠抓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妥善处理重大敏感事件、预防突发性事件,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2017年-2021年,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多次评为综治工作先进集体,作为综治工作一线的她,五年来从未懈怠,始终保持严谨的工作状态,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