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两级法院开展丰富多彩环境司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6-24 09:56:5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意识,在世界环境日前后,伊春两级法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司法宣传活动。

市法院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多份宣传手册,并通过宣传海报、条幅等,向大家介绍世界环境日、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以及伊春市两级法院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的贡献、相关典型案例等,并在微信公众号上设立环资专栏,发布环资主题相关内容,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丰林县法院通过设立普法宣传台、发放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环保法律问题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环保知识和法律知识,活动共发布典型案例1例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发布环境保护知识1次,组织开展宣传环保知识1次。

南岔县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在环境日发布了关于盗伐林木罪的案例宣传信息,实现司法效果、生态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铁力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干警走进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零距离”精准司法服务,通过实地走访了解企业的生产运营及营商环境情况,重点针对企业用工、买卖合同签订时的风险防范等涉法问题提供详尽的法律咨询服务。

伊美区法院组织全院干警通过手机微信学习、转发《黑龙江省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黑龙江省高院通报环资审判工作情况》《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友好区法院以“保护碧水蓝天 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在院内LED屏幕进行环境日宣传,并且通过微信平台以案释法的方式,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惩戒及指引评价功能,努力提升环境司法的公信。

乌翠区法院组织开展以“同处蓝天下,共栖地球上——让我们的世界更美好”为主题的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以悬挂法治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集中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低碳生活等环保知识,鼓励群众举报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线索,呼吁群众要爱护生态环境,珍惜自然资源。

金林区法院发放环境宣传手册、传单,为大家介绍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呼吁大家积极加入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列中来,活动受众广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伊春两级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贡献法院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张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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