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的职能作用,中共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于3月4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机关委员会委员进行补选。会议由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梁艳杰同志主持,中院机关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前,伊春中院机关党委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请。党员大会报请中共伊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同意,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进行。
与会全体党员举手表决通过了《中共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委员补选办法》、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以及候选人名单。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3名机关党委委员。
梁艳杰同志对新当选的各位委员表示祝贺,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有新担当。带头担当尽责,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牢牢把机关党建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展示出机关党委委员的新风貌。二是要有新作为。要紧紧围绕法院工作大局谋划机关党建工作,不断夯实机关党建工作根基。为审判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攻坚动力。三是要有新风尚。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伊春中院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会后,中共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召开委员会议,机关党委书记梁艳杰任命杨春梅同志为机关委员会组织委员、张秋妍同志为机关委员会宣传委员、朱科印同志为机关委员会群工委员、王振雷同志为机关委员会统战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