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伊春中院荣获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2-02-23 14:12:05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省委、市委、省法院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法院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在普法工作方面取得诸多创新发展,荣获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司法厅、中共黑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沉甸甸的荣誉是鼓励,也是鞭策,使命在肩,当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伊春新征程中,伊春中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 推动“八五”普法深入开展,为老林区全面振兴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张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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