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伊春中院:风雪无阻执行路,跨市强迁出重拳

发布时间:2021-12-22 15:32:53



“霸王级”寒潮暴雪零下40……12月22日下午1点,泼水成冰的天气里,凛冽呼啸的寒风中,伊春中院执行的警车艰难地在已经有些结冰打滑的路面上徐徐行驶,如此恶劣天气正是“猫冬”的时候,但对于法院执行攻坚战工作来讲,此时恰恰是“见缝”执行的好时机。                          

张某与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伊春中院于2016年4月29日立案执行,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双鸭山市集贤县建辉大厦的一处商品房进行司法拍卖,但案外人路某以其居住屋内为由,拒不配合迁出,执行干警数次沟通无果。路某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等申请均依法被驳回诉求。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2021年7月26日到涉案房屋处张贴《强迁公告》,并依法通知路某,其仍拒绝搬离。我院于8月25日对涉案房屋进行强迁,路某强烈要求停止强迁,为避免事件升级扩大,执行干警无奈停止强迁工作,该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经省高院批准后,我院成立专案行动组,并第一时间与双鸭山当地法院取得联系,得到双鸭山中院和集贤县法院的大力支持。2021年12月22日,行动组驱车270公里再赴双鸭山市集贤县,为确保此次行动顺利开展,两市法院共同设定方案、周密部署、协同作战,调用警车5辆、执行干警4人、法警15人,经与路某几番周旋,行动组依法对涉案房屋采取强制迁出措施,并对路某进行了拘传,通过对其长达数小时地释法明理,路某及其丈夫付某最终签署了《承诺书》,并表示3日内腾退房屋。

12月30日,我院专案行动组三赴双鸭山市集贤县,验收路某腾退房屋,并向申请执行人张某交付房屋钥匙及送达《财产交付书》。至此,本次跨市强迁行动取得圆满成功,为僵局案件撕开了口子,精准打击了拒执人嚣张气焰,并在当地社会引起了较大反响,取得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执行路何惧风雪,民生情不畏严寒。年关将至,伊春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将持续保持“利剑出鞘”的执行高压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关闭窗口

最高人民法院 黑龙江高院 哈尔滨中院 齐齐哈尔中院 牡丹江中院 佳木斯中院 大庆中院 鸡西中院 七台河中院 鹤岗中院 双鸭山中院 黑河中院 绥化中院 大兴安岭中院 农垦中院 林区中院 铁路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