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伊春中院民一庭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1-12-25 15:32:53



如果说法律

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那么有这样一群人

作为公正的裁判者

在面对妇女儿童这样的弱势群体时

积极作为、主动担当

不断筑牢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最后防线

做妇女儿童权益最坚实的守护者

这就是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第一庭

近日,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国796个集体和798名个人进行表彰,伊春中院民一庭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共由8人组成的民一庭虽不大

每日面对的案件却十分复杂

所审理的案件多涉及家庭纠纷

法官们的工作平凡甚至琐碎

但她们始终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作为履职尽责的重中之重

始终将调解工作

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全过程

发挥法庭法官特有的亲和力

以真心换真心

调解说服化解矛盾

没有鲜花簇拥

没有掌声相伴

但民一庭的法官们

始终以温情执法服务维权

做妇女的“贴心人”

儿童权益的“保护人”

真诚待人

严谨做事

她们一次次有温度的“审判”

获得当事人的认可

民一庭的优秀并非一日之功。近年来,在院党委的领导及全庭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民一庭取得了诸多成绩,分别荣获“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党支部”“伊春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集体三等功“中院机关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4年伊春市妇联授予“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先进集体”,2020年更是荣获“黑龙江省巾帼建功文明岗”荣誉称号。

沉甸甸的荣誉

是一种激励更是一种鞭策

民一庭

将继续“让公正和谐之路洒满阳光

当成自己的责任和追求

把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当成审判工作的任务要点

不断强化业务审判

提高工作效率

努力践行新时代法官的

“初心”和“使命”


责任编辑:郭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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