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中院召开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两个专题党组会议

发布时间:2021-12-21 10:12:45


12月16日,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两个专题党组会议。党组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审委会专职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对深入推进党建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把党建放在首要位置,用党建成效推动队伍建设和司法审判工作。党的建设工作是首要的政治任务,是全院各项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必须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摒弃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认识,要继续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要统筹推进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司法审判工作,要注重发挥党建工作的带动引领和促进作用。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院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要发挥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还要发挥好政治部和机关党委推进具体工作落实的部门职能作用,齐心合力,奋发有为,在党的建设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五个方面全方位落实党建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要以支部为重点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各党组班子成员不仅要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更要发挥好支部书记的职责作用,积极组织开展适合法院特点、能够激发党员干警向心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三会一课”,在创新学习教育活动方面要学习借鉴先进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科学技术,要保证有开展好活动的经费、物资和场所。四是积极选树先优,发挥优秀党员模范作用。要先树一批法院系统的先优典型党员,尤其要把铁力法院张淑霞这样的先优党员先进事迹宣传好、学习好、发扬好,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法院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能力的提升。五是包点联系,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院党组班子有联系基层法院的工作制度,在联系包保基层法院的工作中,要把党的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其中,要把中院党建工作好的经验向基层推广,要坚持基层院党组向中院党组汇报党建工作制度,强化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推进全市两级法院党建工作整体提升。

    会议听取了关于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报告,就意识形态工作强调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干警的政治理论武装。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观点武装头脑,自觉抵制一切西方的腐朽思想侵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实践。二是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组和党组班子成员要落实抓党建工作同时抓好意识形态的工作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思想政治工作重要内容牢牢抓在手上,要具备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日常监管工作,重视对青年干警的教育和引导,管好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抢占舆论高地,尤其在社会法治宣传方面,要具有政治敏锐性,充分利用好主流媒体和“一网双微”平台,努力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


责任编辑:郭美琳    

 
 

 

关闭窗口

最高人民法院 黑龙江高院 哈尔滨中院 齐齐哈尔中院 牡丹江中院 佳木斯中院 大庆中院 鸡西中院 七台河中院 鹤岗中院 双鸭山中院 黑河中院 绥化中院 大兴安岭中院 农垦中院 林区中院 铁路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