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梁艳杰带队对伊春中院立案庭、信访大厅、审判法庭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主持召开市法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研究部署如何在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下进一步加强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班子成员及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会。
会上,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梁艳杰传达了省市委、省法院召开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会议精神。
梁艳杰要求,一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当前国内整体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虽然我市目前尚未出现确诊病例,但部分地市相继出现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仍需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全面统筹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二要从严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按照“宁严勿宽”原则,抓住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环节,进一步从严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公众开放日”活动一律停止,恢复时间等省院另行通知。继续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自行决定诉讼服务中心是否采取预约登记、线上立案等形式开展相关工作。三要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协同配合。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和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院长作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要担负起管理责任,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有关部门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四要强化疫情防控物资保障。要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工作,确保满足实际需求,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充足保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总体形势,加大防疫物资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设施设备的提档升级,切实提升疫情防控工作质效,并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管理责任制度,做好设备日常使用管理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