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小兴安岭腹地,与俄罗斯隔江相望,以汤旺河支流伊春河得名,是国有重点林区。伊春1948年开发建设,1958年建市,行政区划面积3.3万平方公里,林业施业区面积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26万,素有祖国林都、红松故乡、绿色伊春、天然氧吧之美誉。
伊春市的审判机关始建于1952年12月,名为伊春县法院。1979年9月易名为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历经两次改革(2018年“南四局”法院撤院建庭和2019年林区法院撤并改革),基层院由原来的21个,合并调整为现在的10个。现下辖5县(嘉荫县、汤旺县、丰林县、大箐山县、南岔县)、1市(铁力市)、4区(伊美区、友好区、乌翠区、金林区)10个基层法院和15个派出法庭。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现有编制147个,实有在编干警142人,其中员额法官46人,内设部门22个。班子成员9人。市法院年受案量800-1000件。2022年以来,市法院政治部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法警支队党支部荣获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市法院今年通过了“全国文明单位”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