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省法院对全省16个中院2011年度主要工作考评中,市中院司法宣传工作涉及到的6个单项工作均位列前三名。其中,党建工作、“两项”活动、法院文化建设、新闻事件处理名列第一,新闻宣传工作名列第二,这是我市法院自2007年以来连续第五次获此佳绩,“争先创优”工作位列第三,创近年来最好成绩。2011年10月26日,市中院被最高院命名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2012年2月9日,市中院宣传处处长田爱民同志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07年以来,市中院在省法院宣传处的精心指导下,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在政治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新闻媒体和相关部门的鼎力支持下,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对下指导,制定和完善了司法宣传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13项,健全了信息、舆情、新闻、争创等工作管理监控机制,形成了科学规范的全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运行体系,重点着力宣传了法院为大局服务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效、着力宣传了法院为人民司法所采取的措施和办法、着力宣传了法院为公平正义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着力宣传了法院司法改革所尝试的形式和做法,对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与进步和争得社会各界的理解、信任、支持以及提高法院公信力发挥了有效的作用,为市中院连续五年获得全省先优法院和市委主要工作实绩考核优秀单位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通过全市法院广大干警的共同努力,2007年以来每年在各类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稿件均过万篇,去年年末和今年年初,在《人民法院报》和《中国审判》发表了展示全市法院工作新鲜经验和新鲜做法的大篇幅稿件,258名个人和106个集体获得市级党委、政府以上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