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发布时间:2021-07-19 10:05:53




   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619日,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牺牲周末休息时间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了第三次调解,被害人近亲属与被告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获得赔偿款,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1月,胡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嘉临公路由南向北超速行驶,与横过道路的被害人贾某刮撞,致使贾某当场死亡。经认定,胡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贾某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受理胡某交通肇事案后,贾某近亲属向该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胡某赔偿经济损失。

   该案于20216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主审法官在开庭前组织进行了二次调解,因双方就赔偿数额及赔偿方式存在分歧,未能达成和解。被害人家属情绪十分激动,如果处理不当,矛盾将进一步激化。面对这种状况,主审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她情法并用,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一方面向被告人释法,告知其如积极对被害人近亲属进行赔偿并获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理的法律规定,劝说其理解被害人近亲属失去亲人的痛苦,让其家属积极筹钱,尽最大努力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另一方面劝说被害人近亲属考虑被告人的赔偿能力,劝导被害人缓解其对立情绪,希望被害人近亲属能够与被告人达成赔偿协议。

    经过主审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并签订和解协议。被害人家属当场转账支付被害人近亲属赔偿款21万元,被害人近亲属向被告人出具谅解书及收条,该案附带民事诉讼部分顺利结案,矛盾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化解。

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十分重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2020年年初以来,我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达100%。友好区人民法院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利用案件受理后、开庭前、开庭后、宣判前的各个环节进行调解,耐心的释法答疑,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准确把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使被害人得到及时的救助、赔偿,实现案结事了,达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下一步,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将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成为民办实事的实践成果,切实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赵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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