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伊春中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始终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队伍教育整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集中力量倾力解决执行难“硬骨头”,并取得良好成效。6月17日,案件委托人孙某分别为伊春中院和乌翠区法院送来“依法执行无私奉献 维护正义两袖清风”“为百姓排忧解难 做人民满意公仆”两面锦旗,感谢两级法院公正执法和为民情怀,并对两级法院执行干警的优良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评价。
该案件系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的案件核查线索,申请执行人梁某、张某与被执行人原伊春市乌马河区某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被执行人原伊春市乌马河区某建筑公司已经解体,无财产可供执行,致使该案案款未到位。伊春中院对此高度重视,成立由院长、常务副院长和执行局长组成的工作专班,责成执行局提级督办,乌翠区法院院长亲自包案,两级法院多次组织市森工集团林业局、乌翠区政府及市国资局等单位召开协调会议,决定依法将两起案件被执行人的原上级主管单位追加为被执行人,并最终执行到位金额42余万元,两起长达十余年的积案得以顺利化解。
一面锦旗讲述一个故事的同时也诠释了一份责任,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困难放在心上,是伊春市两级法院执行人员的职责和使命。今后,两级法院执行局将继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新要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