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伊春市法院民一庭以此次法律实施为契机,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校园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学校师生法治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环境。5月21日,伊春市法院民一庭干警深入到伊春市第六中学开展普法宣传。
民一庭干警结合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强化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在操场上向同学们发放宣传单页,解答同学们的法律疑问,气氛十分活跃,并通过此方式将法律知识带给学校、家长,聚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合力,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普法教育活动的开展,不仅增强学生自护意识防范能力,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让家庭、学校、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