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乌翠法院执行局收到了来自申请执行人哈尔滨XX工程有限公司送来的锦旗,感谢执行局快速执行,一心为民,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
【案情回顾】申请执行人哈尔滨XX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XX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本院,本院判决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工程款及违约金共40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我院申请执行。
【执行经过】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经过网络查控,被执行人XX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银行帐户没有余额,但是经过梳理银行帐户明细发现被执行人每月20日都会转入一笔大额存款,随即立刻转出。为了不打草惊蛇,执行干警没有提前冻结此帐户,耐心待20日凌晨对该帐户采取了网络冻结措施,成功执行到位全部案款,此案顺利执结。
为表达感谢之情,5月6日,申请执行人哈尔滨XX工程有限公司为执行局送来了一面写着“为企业保驾护航,给企业排忧解难”的锦旗。鲜红的锦旗承载的是当事人对执行干警执法迅速,办案公正的认可,也是对执行干警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鞭策和激励。
乌翠法院将持续借助教育整顿的东风,加大各类案件的执行力度,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精神,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