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伊春市友好区法院:耐心沟通解民忧 高效调解获称赞

发布时间:2021-03-31 11:02:53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3月26日晚18时30分,办案人员果断放弃休息时间,成功调解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0年10月17日,原告骑自行车行驶至友好区河东路时,被于某驾驶的畜力马车刮到,经伊春市中心医院诊断为锁骨骨折,住院治疗16天。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故原告殷某起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赔偿医疗费共计96,474.00元人民币。

由于原告家里装修房屋,被告驾驶马车装卸运送货物,白天没有时间,本着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化纠纷的服务宗旨与工作目的。经电话沟通,双方当事人在3月26日晚18时后才有时间的客观现实,将双方当事人约在晚上18时30分到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历经两个小时的析法、答疑和说理,教育引导双方当事人相互理解、相互谅解,相互就赔偿金额作出让步,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赔偿协议,化解了报怨、指责、仇视、争吵的对立情绪,握手言和,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按印后,拿着法院的调解书一副愁容变成了笑脸。双方当事人向办案人员表达了加班为他们解决纠纷所付出辛苦的谢意,于当晚21时20分圆满结案离开了法院。

友好区人民法院主动延伸服务职能,将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把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践能力,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传递司法温情,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责任编辑:赵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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