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举全市法院之力推动志书编撰工作

  发布时间:2014-04-25 14:41:26


    市中院高度重视二轮修志工作,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成立了史志工作领导机构,落实承编人制度,并于3月25日召开全市法院史志工作会议进行分解、部署,全市法院合力攻坚,努力构建众手成志的工作局面。

    按照2013年底省法院史志办到伊春中院检查指导时提出的要求,该院在春节上班后的第一次党组会议上,就如何落实好省法院加强史志工作的要求、切实完成好二轮修养工作任务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院党组形成了共识,做出了进一步加强史志工作的决定。会后,市中院印发了《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史志工作的意见》,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岩梅为组长的史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下设史志工作办公室,由一名副院长任史志办主任,并抽调5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责任心强、作风踏实的业务骨干,专职从事史志编撰工作。该院还把《审判志》资料长编的资料收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确定了24名具体撰稿人,确保全院22个部门至少有1人承担所在部门的资料收集任务,把承编人制度落到了实处。

    针对2014年史志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的客观实际,经市中院党组研究决定,3月25日,伊春中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史志工作会议,市中院22个部门负责人和24名撰稿人及全市21个基层法院的主管副院长、志书编撰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中院副院长贾晓宇做了讲话,就做好当前史志工作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认清史志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要把握当前史志工作的主要任务;三是要落实史志工作的推进措施。他指出,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市两级法院领导干部和史志工作者要牢牢把握史志工作的基本职能,克服底子薄、积累少、起步晚等不利因素,按照省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紧紧抓住“资料长编”这一当前最为紧要的工作任务,集中力量,以超常规的举措,全力攻坚,必须确保在省法院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会议还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由中院史志办工作人员就当前重点任务和资料长编的内容结构、资料收集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

    针对基层法院多、工作开展不平衡的实际,他们就省法院《审判志》资料长编的篇目进行了任务分解,采取分段式推进的方式,明确了各个部门、各个部门的完成时间节点,一段一报送,一段一总结、一段一推进,力争段段清。为确保工作迅速启动,3月31日至4月14日期间,市中院史志办工作人员深入全市21个基层法院,就落实全市法院史志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检查,并就资料长编编写工作进行实地辅导、上门培训,面对面地讲,手把手地教,及时解答基层法院各庭室撰稿人提出的问题,辅导培训基层法院撰稿人360余人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中院就全市21个基层法院史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对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工作开展好的法院给予肯定,对进展情况差的法院通报批评。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岩梅亲自打电话给工作开展不力的基层法院院长,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为全市法院领导做出了表率,为史志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和强大推动力。

    目前,全市21个基层法院全部成立了史志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了承编人制度,首批任务完成的“资料长编”资料已全部报送至市中院史志办,资料长编编写工作在伊春市两级法院已经全部铺开,并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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