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溪区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为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四风”问题,提出了“四要”,“四不要”、“四做”,“四不做要求。
解决“形式主义”的“四要”是:
工作要求真务实;办案要认认真真;作风要脚踏实地;行动要雷厉风行。
解决“官僚主义”的“四不要”是:
脱离群众不要做;冷横硬冲不要有;吃拿卡要不要为;法官形象不要丢。
解决“享乐主义”的“四做”是:
做廉洁自律的人;做有进取心的人;做追求信仰的人;做有责任感的人。
解决“奢靡之风”的“四不做”是:
不做腐败堕落事;不做铺张浪费事;不做低级趣味事;不做道德败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