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伊春中院机关党委召开党员大会

  发布时间:2021-03-08 15:48:34









3月5日,中共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机关党委委员进行改选。伊春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梁艳杰同志主持,党组成员和机关全体党员干警出席会议。

会前,中共伊春中院机关党委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请。党员大会报请中共伊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同意,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进行。

与会全体党员举手表决通过了《中共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委员改选办法》《中共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办法》、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以及候选人名单。会议现场,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改选了机关党委委员。

会后,中共伊春中院机关委员会召开委员会议,等额选举田爱民同志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任命杨春梅同志为机关党委宣传委员。

梁艳杰同志对新当选的委员表示祝贺,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有新担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担当尽责,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牢牢把机关党建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展示出机关党委委员的新风貌。二是要有新作为。紧紧围绕法院工作大局谋划机关党建工作,不断夯实机关党建工作根基,做好统筹结合纳入其中,为审判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不竭精神动力和政治保证。三是要有新风尚。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优异业绩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责任编辑: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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