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在“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走访中征求梳理出来的司法服务意识不强、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市中级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立改立行,于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三个环境”创建为我市“七项改革”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
意见指出,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中心工作上来,进一步明确市委在三次创业、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跨越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深入分析“七项改革”对法院提出的新期待、新要求,及时了解企业、群众的司法新需求,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做到司法保障恰当其时、司法服务有的放矢。
意见强调,全市法院要围绕深化“三个环境”创建活动,在服务改革大局、提升司法质效、优化司法服务方面,通过履行惩罚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平衡利益、公平保护、促进发展的司法职能,努力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敬商重业的发展环境,为创建“三个环境”、推进“七项改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形成服务保障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实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研究机制,制定完善具体落实措施和配套实施方案,形成重大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理机制;建立经常性的沟通联系机制,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建立法院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基层单位机制,开展好“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司法需求。
市法院已把此项工作作为年终目标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