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执行难
难在当事人不理解、不配合
作为目前司法工作的一大难题
老赖们往往摆出一副
“不执行你能把我怎么办”的姿态
执行法官往往会先做思想工作
力劝被执行人迷途知返
但仍有“倔强”的被执行人
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
在违法犯罪的边缘疯狂试探
近日,南岔县人民法院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判决生效。被执行人不但没能逃过执行,还因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2014年6月25日14时许,王某起在为吴某林提供义务帮工中受伤。伊春市南岔区人民法院(南岔县人民法院曾用名)判决被告人吴某林给付王某起赔偿款25万余元,并送达了《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对农用车、农作物等进行查封。查封期间,被告人吴某林擅自将其被查封农作物等出售给他人,并擅自转移被查封农用四轮车。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警示和震慑失信被执行人,保护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南岔县法院联系公安机关协助查询吴某林下落,被告人吴某林于2019年11月26日被公安机关在山东省昌邑市抓获。
到案后,被告人吴某林与王某起达成和解,并积极履行了执行义务。鉴于吴某林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履行执行义务,依法对其从宽处罚。
伊小法的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积极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
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逃避解决不了问题
希望每位被执行人
都有勇于承担的勇气
挑战司法的权威的后果
只会是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