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稳六保 |南岔县法院圆满执结一涉农商行执行案

发布时间:2020-12-25 09:19:54




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部署的“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南岔县人民法院坚持稳中求进、重点打击的执行理念,对涉金融系统的“积案、旧案、骨头案”进行集中执行

近日,执行法官王德军带队前往伊春市执行一起涉农合机构不良贷款案。伊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晨明支行与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10月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309.3125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立即启动了评估、拍卖、变卖程序,抵押房产流拍后,变卖价格为295万元,申请人同意以295万元接收该房屋,执行干警驱车2小时后到达被执行人抵押房产处,花费三个多小时来进行清点物品、登记造册,后将抵押房产以变卖价格295万元交付给申请人伊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晨明支行,双方达成和解,剩余欠款被执行人同意于20201231日一次给付,该案圆满执结。

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南岔县法院战果累累、捷报频传,最大限度保障“六稳”“六保”工作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郭美琳    

 
 

 

关闭窗口

最高人民法院 黑龙江高院 哈尔滨中院 齐齐哈尔中院 牡丹江中院 佳木斯中院 大庆中院 鸡西中院 七台河中院 鹤岗中院 双鸭山中院 黑河中院 绥化中院 大兴安岭中院 农垦中院 林区中院 铁路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