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传来阵阵笑声和感谢声,申请执行人刘某霞等四人拿着拖欠已久的工资高兴不已,激动地说道:“为了这些工资,我们跑了很多趟都没有要到,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法院就能为我们要回血汗钱,法院为咱们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真是太感谢了。”
早在2004年,刘某霞等四人先后被伊春金林矿业有限公司聘用为厂内工人,但2014年至2019年期间的工资一直属于拖欠状态,四人多次索要,被告一直以多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刘某霞等四人将其诉至法院,经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仍拒绝支付,无奈之下,四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通过网络查控财产发现被执行人账户里有存款,执行局第一时间对其账户内案款进行冻结扣划,最终帮刘某霞等四人执行回案款共计218,865.24元。
在平时的的工作中,金林区法院切实将“六稳”“六保”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始终把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切实提升案件执行质效,全力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