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难找,车难寻,一直是执行案件中的一大难题,车辆移动性、隐蔽性强,执行时经常出现车籍查封但是车辆却无法实际扣押的情况。为此,丰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与申请执行人合力,丰林县交通警察大队助力,布下天罗地网,雷霆出击。迫于高压态势,被执行人主动将车辆交付申请执行人,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16年4月被执行人朱某向申请执行人于某母亲邓某借款360万元,2018年4月被执行人朱某给于某出具借条和债权转移协议一份,并约定还款日期为2019年4月。然而到期后朱某并未履行承诺,于某多次索要未果后起诉至法院。经本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朱某用其名下的雷克萨斯牌汽车折抵50万元欠款。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朱某不但未及时交付车辆,更是将该车辆转移、藏匿,申请执行人于某立案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在接到案件的第一时间前往丰林县交通警察大队,对车辆车籍予以查封,以防被执行人朱某对该车辆私下买卖。然而朱某车辆却一直难觅踪迹,案件的执行一时陷入了僵局。
执行干警在向被执行人朱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将被执行人传唤到法院,但被执行人朱某以车辆有点小毛病正在外地修理为由进行拖延,拒不交付车辆。为此申请执行人于某的不满愈加明显,不但质疑执行干警的工作能力,还声称车辆就在丰林县内,执行干警是在包庇被执行人。面对申请执行人的质疑、不理解,被执行人的推诿、不配合,执行干警迎难而上,组织执行局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朱某可能隐匿车辆的某木业内进行集中搜查,但是被执行人早有防范,此次搜查并未成功找到车辆。
正当案件一筹莫展之时,执行干警另辟蹊径,前往丰林县交通警察大队调取了该车辆的违法记录情况,想看看能否找到车辆线索。在多方调查之下,执行干警发现2020年9月30日该车辆在丰林县有行驶轨迹。执行干警一方面请求公安部门协助配合查找该车辆的具体位置,另一方面告知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迫于执行高压态势,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将车主动送到法院,案件顺利执结。
在此次执行行动中,丰林县法院执行局攻坚克难,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