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9日至7月19日,市委交叉巡察组对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市委交叉巡察组对我院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符合法院工作实际,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院党组完全同意并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全盘认领,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将3类9个方面问题细化为28个问题,建立清单和台帐,落实任务和责任。院党组认真研究部署强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决打赢巡察问题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站位。在市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整改问题后,7月26日,我院迅速召开第24次党组会议,详细通报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院党组书记、院长韩日强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对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通过院党组会议、各条线工作会议和党支部会议,把巡察整改的意见和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干警,进一步提升问题整改重要性认识,明确班子成员带头抓整改落实,形成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的工作格局,集中全院力量推进问题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韩日强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院党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对具体问题办理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院党组制定了《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贯彻落实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确定指导思想、组织领导、阶段任务、整改措施。建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和台帐,细化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真正落实到人,确保整改问题逐条兑现。
(三)严格督导检查,推进整改落实。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院党组强化督导,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多次通过党组会安排部署整改任务,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靠。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解决实际问题。院党组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推进问题整改,班子成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梳理自身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切实整改,积极发挥领导干部整改的表率带动作用。在整改过程中整章建制,不断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堵塞漏洞,严格纪律作风,不断扩大和巩固巡察问题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抓实改,截至目前,3类9个方面共计2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不到位,谋划提升审判质效不力”方面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政法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1) “院党组以党组会学习为主要形式,多以传达会议讲话精神为主,没有做出具体安排部署,学习质量不高”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重新规划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安排,将《民法典》《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龙法之治》等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统筹推进中心组学习;二是及时跟进学习,围绕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迅速召开党组会议进行学习,并对审判执行工作、基层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等进行了集体研究讨论,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部署;三是对党组秘书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通过对秘书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了秘书人员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确保了每次党组会议记录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 “党组班子成员学习形式单一、自学内容较少,学习效果一般”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采取研讨的方式提升中心组学习质量。在对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等内容集中学习后,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专题研讨,班子成员根据分管领域工作,有针对性的进行讨论发言,将重要学习内容融入到工作实践中,确保学深悟透、学以致用;二是采取结合实践学的方式增强学习的效果。深入开展“万名干警进万企”活动,7名党组成员带头走访伊春市辖区内企业,充分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征求企业意见建议,通过这种延伸学习触角的方法,有效地提升班子成员学习效果;三是利用网络平台创新学习模式。组织班子成员通过“学习强国APP”“初心课堂”等网络平台,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提升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3)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常态化的学习教育,班子成员在学习教育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8月3日,党组书记、院长韩日强讲了为题《练内功,强素质,做新时代人民满意法官》党课,各班子成员为分管领域干警讲党课6次;二是扎实开展“两个坚持”教育活动,开展全覆盖的政治轮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入推进政治思想教育。三是严格规范党组成员学习纪律,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党组内部监督考评的重要事项,不定期地对成员学习笔记进行抽查。
2.“院党组谋划提升审判质效不够坚决有力”问题。
(4)关于“院党组统领作用不突出,全市法院工作成效较差”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提升质效工作,通报审判质效业绩情况,分析当前面临形势,安排部署阶段任务,班子成员召开分管条线工作会议12次,贯彻落实党组(扩大)会议精神,对法院各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二是全面落实省法院“一体化”管理要求,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第二十七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暨深入推进“一体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每月按时制发《市中院员额法官办案情况通报》、《各基层法院院领导办案情况通报》,倒逼法院干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和任务,全面落实岗位责任。三是严格执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带动作用。1-9月份,院庭长办案占比18.6%。结合执行雷霆行动,市法院党组班子成员一律领办重点案件,全力提升执行案件质效。
(5)关于“院党组在审判管理和审判权力运行监督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年初以来召开审委会会议6次,对18件重点案件进行了讨论研究,会上,充分发挥审委会委员的议事职责;二是制定《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办案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对分管条线和部门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形成有效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放权不放任;三是进一步严格规范终本执行案件的程序,年初以来对3257件执行案件进行了核查,对提出整改要求的37件案件落实措施,完成整改;四是进一步细化执行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15项规定制度,对执行款发放做了更加细致严格的规定。
(6)关于“院党组正视差距、纠偏改错、维护上级裁判权威的动力不足”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细化《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规则》,提升评查人员的工作能力,从法律依据和案件事实两个层面认真评查案件,不断提升评查工作质量;二是贯彻落实省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落实关联案件和类案强制检索制度,完善全市法院指导性案例报送和应用机制,进一步规范法律适用和统一裁判尺度。三是对省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发生类似问题。对个别有认识分歧的案件,充分说明理由,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法院。
3.“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
(7)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需要加强”问题整改情况。将意识形态理论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班子成员进行研讨交流,做到入脑入心。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仍需强化”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7月30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各班子成员对落实意识形态领域责任制情况进行汇报,9个机关党支部书记对2019年以来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报告,院党组对下一阶段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加强对法院干警意识形态的教育培训,结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活动,以党支部学习为载体,组织学习培训12次,引导干警严守政治规矩、政治纪律;三是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规范新闻宣传纪律,对“一网两微”(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进行审核,全市法院形成了46人的舆情监控和网络阅评队伍,做到“24小时待命,第一时间接受任务”。
(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领域存在风险点”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意识形态问题排查工作,对内部文件、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澎湃号、抖音号等内容进行再核查,通过查阅发布的信息、核查文章内容,没有发现存在发布错误言论、偏离正确舆论引导等问题。组织干警对个人的朋友圈、微博账号进行自查,杜绝发布不当言论;二是在国庆、中秋“两节”前,专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通报全市两级法院10起典型违法违纪案例,加强干警廉政观念,提升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三是通过查询法院人事系统、查阅个人档案以及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走访谈话等方式,对干警宗教信仰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未发现有党员参与宗教活动的情况;四是不断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在微信公众号每天发布法院新闻动态,不断传播司法声音,弘扬法治正能量。
(二)“整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不够彻底”方面的问题
4. “‘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10)关于“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将任务细化量化,落实到岗到人,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按照巡察问题整改要求,9月29日召开全市法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会议,全面总结市法院2019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面临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1)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化”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认真记录廉政纪实,确保在推进落实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推进落实廉政工作任务。在查处干警的违纪违规行为时,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二是对违法违纪所涉及到的4件执行案件进行了核查,对6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12)关于“对警示教育重视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深入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分别召开5次条线会议、9次支部会议,组织干警开展“三释”警示教育学习,开展自检自查,形成检视剖析材料,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签字后,统一上报监察室存档备查。二是通过内网对2019年全市法院违法违纪案例进行了通报,在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对两级法院10起典型违法违纪案件进行通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7名班子成员通过党员大会、支部会议,为分管战线干警讲廉政党课,引导干警筑牢思想防线,坚守为人做事底线。
(13)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力”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市委派驻纪检组组织开展了全覆盖的廉政谈话,建立实施谈心谈话制度,用好第一种形态,做好防范工作,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扼杀在萌芽中;二是开展政治督察、审务督察工作,共派出3个督察组对辖区10个基层法院进行督导检查,督察包括“三项”工作、落实省、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等50项内容,督察组通过实地走访、组织测评、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督察工作,对基层法院各项工作起到了推进和督促作用;三是监察室对党组成员及领导干部的工作纪实、廉政谈话、约谈记录等事项进行抽查21次,确保其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四是召开兼职廉政监察员动员上岗会议,在审判、执行及司法行政重点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17名,保证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5.“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4)关于“大额资金使用监管不严,存在较大的廉洁风险”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对凡是涉及到大额资金使用的项目,一律提交党组会进行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健全完善大额资金审批管理及投入使用制度,对具体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的登记审核;三是按照省财政的相关工作安排,科学编制预算,对全院资金的使用进行细致具体的评估,确保大额资金使用安全。
(15)关于“财务会计凭证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财务人物的培训,结合“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组织开展财务培训,做到全市两级财务人员全覆盖,有效地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促进财务会计工作的进一步提升。二是结合《全市法院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推进整治工作,认真进行自检自查工作,重点对财务会计凭证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整改。三是按照省法院《龙法之治》制度汇编中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市法院工作实际,整章建制,对核销票据提出严格管理要求,对干警核销相关票据做到真实、齐全、记录事项准确,严把审核审批关,票据核销符合财务管理的制度规定和相关要求。
6.“形式主义整治不彻底”问题。
(16)关于“‘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开展‘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没有真抓细做。”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建立健全“三个规定”月通报制度,对“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涉及工作情况再次进行摸底排查,未发现问题;二是深入推进“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将活动纳入党支部的学习内容,做到学习教育全覆盖,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警参观“张子良纪念馆”,通过观看纪录片、听取讲解、重温入党誓词等方式提升党员干警的党性意识;三是排查廉政风险点,对关键岗位、关键部门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共查出廉政风险点89个,其中岗位职责风险点60个,制度机制风险点29、业务流程风险点42个。
(17)关于“开展‘一案双查’落实不力”问题整改情况。中院5名执行干警在办理某执行案件期间,接受被执行人安排的住宿、宴请及旅游,费用均由被执行人承担。该案涉案干警还收取执行人好处费,部门负责人违规向被执行人收取执行费用。违纪违规人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在对产生违纪问题的具体承办案件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还对负有监管责任的领导进行处理,因该领导已经退休,受到降低其退休待遇的处理。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18)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党组发文不认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发文程序,设立专人对党组发文的文号、格式等内容进行登记、审核,提高发文质量;二是严肃工作作风,精简发文数量,讲求实事求是,对符合发文条件的文件进行印发,对不符合党组发文条件不予印发;三是建立完善了公文办理的相关制度办法,加强文件归档管理,明确了代拟文件部门对代拟文件建立档案备案,党组文件按年度移交办公部门等项规定。
(19)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二是制定《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暨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推进会任务分解表》,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工作任务,聚焦民营企业发展难题,制定务实管用的服务措施21条,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继续加大涉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及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案件的办理力度,开展了涉林业局督办执行案件专项行动,落实院党组班子成员领办重点案件措施,韩日强院长带队到伊春森工集团进行沟通协调,推进案件执结。四认真研究落实了优化营商发展环境考核涉及的相关内容工作任务,安排部署了相关部门做好评估工作各项准备,确保考评取得好的成绩。五是按照省法院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了“万名干警走访万家企业”活动,市法院党组班子成员带队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征求意见和建议,已累计走访企业309户。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的问题。
7.“班子民主决策不严格”问题。
(20)关于“党组集体研究讨论问题,坚持民主决策程序不彻底,末位表态制坚持不好”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和记录规定,党组班子成员在讨论事项时,在对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研究和全面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做出决定,发挥好民主决策作用;二是严格执行党组书记在议事过程中的末位表态制度,并由纪检组长负责监督执行。
(2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界定“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内容,严格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决策前充分酝酿沟通、争求意见,决策中全体到会、全程监督,决策后组织实施;二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强化对决策及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8.“选人用人工作不扎实”问题。
(22)关于“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掌握不深不透”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班子成员和负责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方针政策的学习,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文件全面学习掌握。二是积极同省法院、市委组织部进行沟通联系,接受相关工作指导,跟进学习最新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有效防范任职试用期制度不严格、公示期计算不准等问题发生;三是细化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中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条款,明确提交党组会议干部选拔任用议题,规定在讨论前详细介绍拟提拔干部基本情况、现实表现、提拔理由等内容,让班子成员充分掌握拟提拔干部情况,为讨论决定提供依据。
(23)关于“年轻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年轻后备干部的提拔力度,建立市法院人才储备库,及时了解和掌握年轻后备干部的工作情况和表现,将符合晋升条件的纳入选拔提拔范围;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梯队建设,按照市委“五个一批”工作要求,提报了符合条件的拟提拔任用人员。今年9月,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提拔业务部门年轻干警11人任部门副职(副科级),为法院发展提供后备人才力量。三是对综合部门副职人员进行严格考察考核,拟在年底前择优提拔年轻干警任综合部门副职岗位。四是对中院空缺的法官助理、书记员和文员岗位,组织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录,对部分空缺的重要岗位计划组织面向基层法院公开遴选年轻干警,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为年轻干警成长进步创造条件。
(24)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对干部人事部门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对市法院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三龄两历”材料进行检查,对由于组织和人员管理原因导致档案资料缺失的问题,通过联系市委组织部、原档案地人事部门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9.“机关党建比较薄弱”问题。
(2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班子成员发挥表率作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带头学习和讲党课,参加谈心谈话和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对各支部组织生活的检查指导,解决了会议、活动记录不规范、不全面的问题。三是各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各支部都按要求召开党员大会和支委会,各支部书记为党员干警讲党课6次。
(26)关于“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坚持得不好”问题整改情况。市法院配齐配强了各党支部书记,由院党组班子成员任各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开展各党支部活动,一方面加强了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同时,也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从源头上解决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坚持不好的问题。
(27)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整改情况各班子成员认真准备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经请示市委巡察办,于10月27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巡察办派员列席了会议。在民主生活会上,按照发言次序,班子成员在认真查摆整改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开展自我批评后,其它班子成员开诚布公、坦诚地提出批评的意见和建议,力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不遮掩不回避,做到 “红脸出汗”,“辣味”十足,确保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
(28)关于“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机关党委委员进行换届选举,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中共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2020年机关党委工作报告,选举5名委员组成新一届中共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中院党组副书记担任机关党委书记,另设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和宣传委员;二是完成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任命各党组班子成员为党支部书记,加强了支部班子建设,强化了党建工作能力;三是计划在年内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和党员民主评议活动,不断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位。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大额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管理监督,促进法院干警廉洁司法,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法院工作。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法院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法院工作,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伊春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75626;邮政信箱: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收发室监察室信箱;电子邮箱:ycfyjjz@126.com。
中共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