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岔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程某恩等6人,非法持有枪支、非法存储爆炸物、非法狩猎、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犯罪一案。
起诉书指控,2019年5月至7月间,被告人程某恩在家中藏匿半自动步枪一支、小口径步枪一支、气枪两支及步枪子弹、手枪子弹、小口径子弹等2300余发,非法狩猎野猪、狍子,非法倒卖熊掌谋利。侦查人员还在其家中搜查出粉状乳化炸药、电雷管、纸雷管、火药等500余千克。另5名被告因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帮助毁灭证据被公诉机关起诉。
庭审过程紧紧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进行了详细的庭审调查,引导控辩双方就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整个庭审过程严肃紧凑、重点突出、简洁流畅。本案将定期宣判。
近年来,南岔县人民法院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从严从快惩处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等影响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的犯罪行为,提升群众对野生动物及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推动野生动物保护源头治理。
温馨提醒: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对人类的馈赠,是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重要基础,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就是保护人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