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03 16:02:48





7月30日,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推磨式”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精神,安排部署基层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

会上,9个机关党支部书记逐一汇报2019年以来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韩日强院长对照各党支部工作纪实认真检查,并对各支部工作进行点评指导。各党组班子成员分别汇报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落实意识形态领域责任制情况及在分管条块范围内迅速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情况。

韩日强院长指出,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多次被市直机关工委通报表扬,2019年中院党组在全市党建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多个部门单位组织人员来院参观学习。但从此次市委巡察反馈情况看,我们的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还存在短板和不足,要利用这次时机充分整改问题,提升能力,弥补不足,以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提升推进队伍建设和司法审判业务。

韩日强要求,一要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市中院机关党员干警要通过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结合自身实际找差距、抓落实、补短板,坚定理想信念。二要进一步增强组织观念。要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对现有的党支部班子人员及时进行调整,配齐配强支部班子成员,更好落实班子成员、支部书记“一岗双责”责任制,真正实现党建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和司法办案工作协调推进、相互促进、深度融合。三要进一步强化组织功能。各党支部书记、委员要发挥教育、管理、宣传的职能,及时研究落实上级部署的工作要求,不等不靠,努力提升工作质效。四要进一步发挥好组织作用。各党支部书记要监督、教育、管理党员干警,认真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三释”警示教育、“三项规定”专项整治,定期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学习典型案例,力求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警示教育全面覆盖“基层末梢”,达到党员干部心灵与警示教育同频共振之效。五要进一步严格组织生活。各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和“五个细”工作要求,抓好党支部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规定,认真记录《党支部工作纪实手册》,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为法院工作全面提升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政治保障。

责任编辑: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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