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法院:冒酷暑 战高温 强制腾房促执结

  发布时间:2020-07-29 16:31:48




近日,嘉荫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冒酷暑、战高温,开展强制腾房行动且圆满成功。

本案申请人丰某的父亲丰某某与被执行人董某某于2010年2月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丰某某交付了全部购房款,并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因双方关系较好,考虑到被执行人董某某暂无住所,丰某某同意董某某临时居住,但董某某见房价上涨,便后悔出卖房屋,且起诉至嘉荫县人民法院,经判决败诉。2019年3月份丰某某因病去世,按照《继承法》其子丰某某是该房产的合法继承人。要求董某某搬离房屋未果后,于2020年6月9日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调查房屋正由其母亲居住,且寻找不到被执行人董某某的下落。执行法官随即通过手机号搜索被执行人的微信,在被执行人通过后第一时间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由于被执行人董某一直未露面,为执行工作增添了一定难度,不过被执行人的母亲在家,经过多次上门做工作,并明确腾房日期,阐明拒不腾房法律后果及强制腾房的法律手段后,其母亲承诺一定想办法转告他儿子。执行法官也通过微信将强制腾房通知给被执行人,并对被执行人再次释明法律、耐心劝导,争取做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

2020年7月14日上午9时许,骄阳似火、灼日烈烈,室外温度达33度,干警们顶着骄阳,按照分工部署迅速开展工作。到达被执行人家里后,发现屋内物品已清空,仅留下两床旧床垫,经过执行干警登记造册、有序搬离。

在强制腾房的过程中,均有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影录像,确保工作公开、公正、透明。整个执行过程严格依法、高效。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本次腾房工作顺利完成。

责任编辑: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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