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9时30分,南岔县人民法院对白某龙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公开宣判。
被告人白某龙等12人犯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综合白某龙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对白某龙等12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拘役6个月、缓刑1年不等的刑期,并相应处以罚金,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根据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中“案件清结”的相关要求,南岔县人民法院持续保持打击黑恶势力高压态势,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