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委及省法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指示和要求,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及法院全体干警的生命健康安全,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多项举措,坚决做好疫情防控阻击各项工作。
自省、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伊春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新型病毒”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成立市法院机关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市法院特殊时期审执工作安排等事项的安排部署。伊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韩日强第一时间召开视频会议,就节后正常工作运转保障及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审执工作安排等事项进行研究部署,并在工作群中及时发布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委和最高法院、省法院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督促全市法院和广大干警及其他工作人员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不发生问题。
根据省法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精神,伊春中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紧急情况处置预案》等多项规范性文件,并制发《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做好全市法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扎实行动和有力举措迅速投入到疫情防控战斗之中。全市两级法院迅速反应,党组书记、院长带头,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党支部组织实施,党员干警挺在前面,工作在疫情防控一线,积极响应市委关于招募疫情防控工作志愿者的号召,9名党员志愿者参与到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体现了法院党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月31日,伊春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梁艳杰带领办公室、行装处等部门相关人员对市中院办公大楼内外环境和关键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她强调,要严格按照院党组和韩院长要求,为确保节后机关工作秩序井然有序,实现战疫、审判工作“两不误”的双赢局面,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七项机制,细化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分工,落实到人头。
自防疫工作开展以来,市法院通过发放应急防控知识手册,建立筛查和日报告制度,教育引导干警科学有效地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利用一网双微及室内外LED 电子显示屏宣传防控知识,及时发布以及涉及疫情防控阻击工作的法律法规,加强全市法院“战疫”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根据上级法院安排结合工作实际适当调整诉讼活动安排,在执行中做好“战疫”“惩赖”工作,细致做好当事人来访的防疫工作,确保在非常时期最大限度内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截至1月31日24时,伊春市暂无确诊病例。韩日强要求,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需要打起十二分精神,不要麻痹大意,坚决依靠党的领导,依托伊春法院广大干警和人民群众,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阻击工作,齐心协力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待春回大地,小兴安岭的红松将更加挺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