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上午,由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柴某文、柴某辉、刘某厚等人寻衅滋事、行贿、非法采矿、诈骗等18项罪名一案在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伊美区法院副院长黄瑛琳担任审判长,伊美区检察院检察长杨雪哲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柴某文、柴某辉、刘某厚等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人数共17人,涉案罪名分别为寻衅滋事、行贿、非法采矿、诈骗、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伪造事业单位印章、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运输、储存爆炸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盗窃、非法持有枪支、容留他人吸毒、强制猥亵、伪造公司印章、职务侵占、虚假诉讼、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18项。
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发挥案件开庭审理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庭审现场邀请了伊春市、伊美区的40名国家工作人员和新闻工作者、部分被告人家属以及社会群众代表参加旁听。
庭审历时4天,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