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岔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等28人在伊春市部分区、局集市上多次使用言语恐吓、行为威胁等软暴力手段,实施强迫被害人购买鹿茸、铁皮石斛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伊春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长紧紧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进行了详细的庭审调查,引导控辩双方就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整个庭审过程严肃紧凑、重点突出、简洁流畅。
案件受理后,南岔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抽调资深精干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制定庭审预案。案件庭审得到伊春中院的高度重视,调配近60名法警保障庭审安全。县公安局也派多名警力维护法庭周边安全,确保了庭审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南岔县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惩处力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巩固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