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法院审理于某等11人恶势力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9-07-15 15:14:24







712日上午9铁力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铁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于某、苏某滕某等11名被告寻衅滋事案。

为确保庭审的公正高效,7月9日,铁力市法院就该案召开了庭前会议。合议庭按照庭前会议规程有关规定,核实了11名被告人身份及辩护人代理资格,就案件管辖、回避、公开审理,申请有关人员出庭等程序性事项向控辩双方了解了情况,听取了意见。同时,组织了证据展示,听取了控辩双方对在案证据的意见,并作出合议决定。

公诉机关指控20152018年间,被告人于某纠集苏某、滕某某等10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铁力辖区内歌厅、酒吧、饭店、医院等公共场所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随意殴打他人,危害他人人身健康,扰乱社会秩序、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于某系纠集者,滕某某、苏某、孙某某系其他成员,其行为符合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恶势力犯罪表现,依法提起公诉。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于某等11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应公诉人申请证人胡某某出庭作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本案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刘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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