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带岭区法院:当事人家中开庭,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发布时间:2019-06-11 17:01:52



“感谢法院,感谢王法官为我们着想,特地来到家里开庭,这真是打官司不求人啊!”当事人李某某充满真情地说道。

“这都是我应该做的,你们对法院的信任就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肯定。”王法官发自内心的回复道。

上述情景发生在伊春市带岭区人民法院的一个案件当事人家里。原、被告为兄妹,因房屋继承问题诉至带岭区法院,原告刘某某母亲有继承份额,应列为本案当事人,需要对刘某某母亲真实意愿进行确认。然而刘某某母亲年事已高,行动极为不便。王法官细致了解案情后,本着方便群众诉讼的理念,深入当事人家中开庭审理这起继承纠纷案件。

6月11日上午,王法官一行人来到原告刘某某家中,进一步了解案情,并与卧床的老人进行沟通交流,仔细询问老人的真实意愿。庭审中,在认真听取原、被告双方意见后,王法官按当事人意愿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同时就案释法析理,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一件普通的案件,一次普通的审理活动,就是这样普通的举动,却温暖了老百姓的心,让老百姓感受到了带岭区法院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的具体做法,体现了人民法院在司法过程中的人文关怀和温暖。

责任编辑:郭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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