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新青区法院召开典型刑事案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9-04-19 15:04:03



416日上午,伊春市新青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副院长葛传君发布4起刑事典型案例,政工科科长苏好爱主持发布会

案例一

【案情介】

2018831217,被告人某某酒后在无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悬挂他人号牌号码为HB7885捷达牌小型轿车,沿新青区基荣大街由西向,行至与五沿线路交叉路口向耿惠宇驾驶的号牌号码为FB0998黄海牌货车车时相撞,造成两的交通事故。伊春林管理局中心医院司法定所定:某血中乙醇含量107.1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公安交通部门责定:耿某某负该起事故的主要任,某某次要任。

【裁判果】

被告人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拘役二个月,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3000

案例二

【案情介】

1.201711月的一天,被告人某某将新青区立国委171号被害人某某(男,68)家平房大上的铁丝解开,入院内从窗屋内,用自的一把制大18片老式暖气片下,又用大将烟囱上的一个制炉门砸下,分四次用黑色人力三轮车将上述物品拉至新青区汇龙废品收掉,所获赃款被其霍,所盗物品被该废品收掉。

2.201712月的一天,被告人某某将新青区立国委239号被害人孟某某(女,73)家平房大上的铁丝解开,便拽开房门进入屋内,用自的一把制大着暖气片的2下,随即用管将上的8片老式暖气片撬下,又用大将炉子上的一个下,连续三天分三次用黑色人力三轮车将上述物品以及被害人屋内地面上的3片暖气片拉至新青区汇龙废品收掉,所获赃款被其霍,所盗物品被该废品收掉。

3.2017123014时许,被告人某某将新青区立国委235号被害人王某某(男,54)家院外杖子入到院中,用自的一把制大以及被害人院内的一把手架子断后,装在黑色人力三轮车上运走,在运输过程中,与发现自家架子被盗而正要前往派出所案的被害人王某某相遇,随后被害人王某某前往派出所案。所盗物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发还被害人。

【裁判果】

被告人某某犯盗窃罪,判拘役五个月,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1000元。

案例三

【案情介】

120181220日,被告人寿某某沫子做木耳菌取私利,在未取得合法手的情况下,使用自家弯把手在新青林经营21林班10理小班盗伐白桦树12株(新青林局林业调查规设计队鉴定:立木蓄积为08343立方米),并将盗伐的木截成段后,装在自家的金杯牌白色面包驾驶该车辆将盗伐的木运至新青区林街其朋友姜德仁家养猪房内。

220181221日,被告人寿某某沫子做木耳菌取私利,被告人殷某某帮助其盗伐林木,殷某某同意后,二人在未取得合法手的情况下,在新青林经营21林班10理小班,被告人寿立东负责利用自家弯把手盗伐林木,并将盗伐的木截成段后,两人将部分木段装在寿某某的金杯牌白色面包内,二人共盗伐白桦树20株,黑桦树1株(新青林局林业调查规设计队鉴定:立木蓄积为46506立方米),二人将部分木段运至新青区林街姜某某家养猪房内。次日早上寿某某驾驶金杯牌白色面包车载着殷某某再次到达盗伐的现场将剩余木段装到内后运走被公安机关发现,二人弃逃跑。

【裁判果】

一、被告人寿某某犯盗伐林木罪,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5000

二、被告人殷某某犯盗伐林木罪,判拘役三个月,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3000元;

三、被告人寿某某、殷某某在判决生效后按照新青林局林业调查规设计队补造作业设计的要求,在新青林林林5林班565872理小班种云杉330株,木存活率达到80%以上,由新青林林科负责验收,伊春市新青区源林政局负责监管;

四、作案工具弯把手一把、金杯牌白色面包予以没收上

五、被告人寿某某、殷某某所盗木予以没收上

案例四

【案情介】

20187231720,被告人李某某与某某(被害人,男,48)在新青区“那小菜”前因下午驾车载人一事生口角,李某某“那小菜”店厨房拿出菜刀后将赵树林左前臂砍伊春市公安局刑事技队鉴定:某某左前臂开放性外伴左腕屈肌断裂属轻伤。李某某在案发现场被新青公安分局新青派出所的工作人头传唤到案。

后,被告人李某某与被害人某某达成赔偿协议,并已某某人民35 000元,某某李某某的行表示解,建法院其从轻处罚

【裁判果】

一、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害罪,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刑一年。

二、作案工具棕色木把菜刀一把依法没收,予以封存。

责任编辑:郭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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